烟台大学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烟台大学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及教育部和山...
2025-06-2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依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湖南省2024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23〕49号)有关要求,结合学院(校)单独招生工作(以下简称单招)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湖南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办学地点: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旺旺西路158号
湖南省长沙市浏阳经济开发区金阳大道3050号
主管部门:湖南省教育厅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湖南省院校代号:4769
办学类型:民 办
第三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湖南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第四条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五条 学院(校)单招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决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严格实施考试招生“阳光工程”。
第六条学院(校)简介:湖南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是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具有独立颁发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校共有两个校区,北校区位于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旺旺西路158号,东校区位于湖南省长沙市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阳大道3050号。学校笃行“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办学理念,秉承“专家治校、名师治学”的办学方式,以“厚德强能、求是致远”为校训,培养新时代“德育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现代高技术技能应用型人才。学校现有全日制高职在校生16600余人,占地面积1448亩,总建筑面积46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1.25亿元,馆藏图书125万册,校内实验实训室150个,校外实训基地300个。学校文化氛围浓郁,环境美丽幽雅,是新时代中国青年学子实现大学梦想的理想之地。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本校单招规模确定、政策制订等重大事项,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单招组织实施的日常工作,学校教务处负责单招的考试组织工作。
第八条 学校纪委负责全程监督检查单招工作。
第三章 单招报考
第九条 招生对象为符合我省2024年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参加高考报名的人员。对于符合报名条件尚未参加高考报名、且有意愿报考单招的人员,须于2024年2月20日-22日到户籍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办理补报名手续。
第十条 全省单招统一报考和填报志愿时间为2024年2月27日-3月5日,实行网上报考和填报志愿。单招报考设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考生可选择1-2所院校在指定网上平台进行报考。
在此期间,考生可登录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以下简称“考生综合信息平台”)(网址:https://ks.hneao.cn)或“潇湘高考”APP(通过苹果应用商店、腾讯应用宝、华为应用商店、小米应用商店或“考生综合信息平台”首页下载APP)填报报考志愿信息。请考生在报考前关注本院(校)网站(http://www.dzkjxy.cn/)公布的有关信息。
第十一条 填报专业要求。考生在填报我校志愿时,可选择1-2个专业,并确定是否选择专业服从调剂。
第十二条退役军人,由户籍所在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部门进行认定;考生均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湖南省2024年高职单招报名身份审核(界定)表》,同时提供退出现役证(转业证)。
相关证明材料由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给我校审核,不能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考生只能以普通高中往届生或同等学历人员身份报考,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将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取消高考报名资格,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材料提交时间及方式。考生须在2024年3月5日前携带符合上述要求的证明材料至我校招生就业处审核(联系方式:0731-88728868 )。
第四章 单招计划及专业
第十三条 我校2024年单招总计划数为4620人,其中包含单列计划的退役军人10人、体育特长生共计 60人。本校2024年招生专业共29个分专业单招计划及学费标准如下表,各专业最终学费标准以2024年湖南省物价主管部门审核为准。所有专业均不限招生科类,即物理类、历史类、职高对口类考生均可报考。
专业名称 | 计划数 | 学费 |
(元/年) | ||
护理 | 1000 | 21800 |
药学 | 140 | 21800 |
助产 | 100 | 18800 |
口腔医学技术 | 120 | 21800 |
医学美容技术 | 100 | 18800 |
眼视光技术 | 80 | 18800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150 | 19800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350 | 21800 |
大数据技术 | 80 | 23800 |
软件技术 | 300 | 23800 |
信息安全技术应用 | 80 | 20800 |
汽车电子技术 | 80 | 18800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145 | 19800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200 | 24800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180 | 20800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145 | 20800 |
无人机应用技术 | 100 | 20800 |
艺术设计 | 80 | 21800 |
建筑工程技术 | 100 | 18800 |
工程造价 | 100 | 19800 |
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 | 80 | 19800 |
学前教育 | 200 | 20800 |
小学教育 | 300 | 20800 |
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 | 25 | 18800 |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 | 25 | 19800 |
大数据与会计 | 100 | 18800 |
市场营销 | 80 | 18300 |
电子商务 | 80 | 19800 |
高速铁路客运服务 | 100 | 20800 |
合 计 | 4620 |
注:1.以上专业中,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专业开设了校企合作订单班、现代学徒制试点班;
2.开设有校企合作订单班的专业,学生录取后,如有需要可申请,考核通过后可到订单班培养。
第十四条 单列计划及专业说明。根据省教育厅政策规定,单列计划纳入我校单招总计划,且均包含在各相关专业的招生计划内,未录满的计划自动转为普通类计划。
1.退役军人计划 10人,考生可在上表专业范围内自行选择报考。
2.体育特长生招生计划60人,考生可在上表单招专业范围内自行选择报考专业,但每个专业最多录取特长生4人。
第十五条 学校在考试结束后,以实际参考人数为基数,按比例确定各专业不同类别考生的计划数。学校各专业各类别计划确定并公布后,一律不调整和追加。单招未完成的计划转为统招计划使用。
第五章 单招考试
第十六条 学校将本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相关规定,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组织单招考试的相关工作。
第十七条参加学校今年单招的考生分为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具有2023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含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不全的应届普通高中考生)、退役军人、体育特长生4个大类。
第十八条按照“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方式,分类组织考试。根据考生的类别,考试按以下方式进行:
1.第一类: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以学生取得的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外语等科目有效成绩代替。职业技能测试由学校组织,学校按照人才培养需要,分别采取笔试或技能展示等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学生的职业适应性。
2.第二类: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历考生。文化素质测试由学校依据《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及高中教育阶段语文、数学、英语等有关内容进行命题及考试。职业技能测试由学校组织,学校按照人才培养需要,分别采取笔试或技能展示等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学生的职业技能。
3.第三类:退役军人,退役军人考生免予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由学校组织,参照上述第二类考生职业技能测试方式,参加学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
4.第四类:体育特长生,文化素质测试根据学生类别不同,分别采取上述第一类或第二类的方式进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以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代替,专项测试按照《湖南电子科技职业学院2024年体育特长生高职单招方案》执行。
第十九条 考生的综合成绩为文化素质成绩+职业技能成绩。第一类、第二、第四类考生的高职单招综合成绩(总成绩)满分为600分,第三类考生的综合成绩满分为300分。其中,对于报考我校普通类专业,文化素质成绩与职业技能成绩占比为1:1,即分别各占300分。
第二十条 我校针对第二类、第四类考生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为闭卷笔试方式,我校组织职业技能测试采取以下方式:
所有的专业,采取笔试+技能展示的方式进行考察。
第二十一条 我校将按照考试原则,对所有专业的职业技能测试进行统一命题。我校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的有关说明、考试范围等,将在我校官网上进行公布。
第二十二条 符合以下免试条件的考生在单招考试前向学校申请。其中,职业技能特长申请免技能测试的考生,须在2024年3月15日前,通过来校递交的方式,将相关申请材料(含获奖证书原件)至我校招生就业处审核。免试直接录取的考生不占用单招计划数,使用我校统招计划,在统招录取前完成录取手续办理,有关审核程序和方法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规定。
1.免试直接录取。根据教育部政策规定,中等职业教育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World Skills Competition)”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可保送至高职院校与获奖赛事相应的专业就读,在校期间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国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或“湖南省职业技能大赛”“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一等奖(金牌)的,可免试录取到我校就读。
2.职业技能特长生免技能测试。在校学习期间获“湖南省职业技能大赛”“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二等奖(银牌)、三等奖(铜牌)的中职应届毕业生,报考获奖赛项对口专业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其中获得二等奖(银牌)的学生可按技能测试成绩满分计入综合成绩;获得三等奖(铜牌)的学生可按技能测试成绩满分的80%计入综合成绩,也可选择参加学校组织的技能测试取得测试成绩,取两项成绩的较高分数计入综合成绩。
3.免试考生的录取专业与其获奖赛项对应(考生如需跨专业报考,则不能享受免试政策)。
第二十三条 学校按一志愿、二志愿分别组织单招考试。第一志愿考试时间为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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